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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黑龙江省科学院等十七家单位为黑龙江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

 

关于批准黑龙江省科学院等十七家单位为黑龙江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决定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审核标准和重新申报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黑人保【2010】482号)要求,经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自愿申报、各市地及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省厅统一审核并报请厅领导同意,决定批准黑龙江省科学院等十七家单位(见附件)为“黑龙江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希望这十七家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更多的有社会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新闻来源:http://www.hl.lss.gov.cn/hljhrss/jyjx/view.jsp?id=6500000000000863

附件:黑龙江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doc